回复《又是五一劳动节,我能拿到我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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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hunanrenwoaini 《又是五一劳动节,我能拿到我的工资吗?》: 我比你的这个五一节过得幸运些。因为,五一前夕,在中共深圳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政党监督下,我的“拿到我的工资”事的解决,有了突破性的进展。详情请查阅我博客的《 报料:政党监督解决有探路意义的拖欠工资十一年勇闯新路涉诉信访个案 》。 我的“拿到我的工资”事的经历和性质,比起你的要曲折严重得多。 可与你和大家分享的经验是,在处理这类关系涉诉涉法,即关系维护自身个人合法权益同时也是维护国家诚信和法律权威的事上,要有自觉的国家主人意识。 你这里反映的“拿到我的工资”的问题,即对待处理工资发放劳动争议的拖延侵权问题,就属于人生中的这类事。因为法律权利的实现,是要靠国家、社会和各组织团体的理解和支持,但根本上还是要靠有强烈主人意识的每一个具体的活生生的人民的相对大多数中的每一个有国家主人思想感情灵魂的人,在各自的法律生活中切实负起“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有高度自觉的积极主动的令国法实有不虚无的切实行动来弥补“徒法不足自行”的文明必然缺陷,进而凝聚起国家机关、政党组织和各社会团体中正义进步力量,来孤立和消除阻碍法律实施、漠视法律权威和令国家公共性虚无化的各种无政府主义的消极腐败力量,不断地树立起法律权威和国家诚信,逐步令越来越多的国家干部从思想到行动都正确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种公权力,越来越清正廉洁,越来越勤政爱民,越来越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越来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同理,你的“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 ”观点是错误的,那是臣民社会对(个人或小团体)国家干部和缺乏国家主人思想感情责任心灵魂的臣民的要求,而我们生活中的国家,事实上已是推翻了以臣民社会为基础的人压迫人的社会的人民国家了,建立着民主和人民自治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其成果已明确用宪法固定了,剩下的已是巩固和建设发展的问题了。所以,抱着你文中这样的思想感情来面对和处理所遇到的阻碍法律实施的社会问题,其实会纵容助长消极现实和滥用公权力的腐败行为和作风。 这是一条无法跨越的充满艰辛的,但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必由之路。这,只需从如德国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中反映的,他们国家当年国民的意识形态和走过的曲折艰辛道路,和毛泽东同志实事求是地深刻指出的人民创造历史的社会发展动力机制规律性,再参照现实中你我他所遇到的各种消极腐败事实情况,心平气和地正反比较后就不难理解了。同时,也就不难找到正确的解决之道和应对态度了。 我的体会是:关键是,对各种人类文明成果,我们是信,还是不信?因为,道理大家都懂得不少了。当然,这还需要一定的历史文唯物主义和辨证法的个人修养为不可或缺的基础。 以上仅供你参考少走弯路,一切还得从实际出发,不对之处恳请批评。谢谢! 附:《又是五一劳动节,我能拿到我的工资吗?》我来广东工作快四年了,曾经有两次没拿到工资, 这次我来到了祖国的经济的火车头----深圳,我能拿到属于我的工资吗? 又是五一劳动节了,我想问深圳劳动局。 1.深圳有多少工厂,公司与每个劳动者都签订合同?而且劳动者自己手中有劳动合同存档吗? 2.工资水平能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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