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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赞成的别举手----博客浅规则(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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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6-12-07 16:43:14
当我还是一个文学小青年的时候,曾在一份名叫《苏联文学》的杂志上,看到一位(当时的)苏联作家说过的这么一段耐人寻味的话,他说:有些作家活着的时候很著名,但不曾留下让后人记得住的作品;而有的作家在世的时候很没名气,可是,他却有令人难忘的作品留存于世。
后来我常想,其实,一个作家要是能有一句话能流传下来,那他的活儿也没白干——基于这种观念,本人对学者型作家吴思先生推崇备至{他还活得好好的},因为他,令人敬佩地独创出一句魔力四射的词汇:潜规则。这句吴氏品牌的词汇,自从而公元2000年横空问世以来,己经深入人心了,并且广为流传,而且大有留传千古的趋势(其实,这不是什么好事!)。
"潜规则"这词儿,内涵很丰富,几句话是说不清楚的,但大概齐的意思是:人们不得不暗中遵循的另一种玩法.
最近这些日子里,娱乐新闻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可能就是“潜规则”,在这里,这个词是被演绎为:哪个不知名的女演员,要想上戏出名,就得先上床出位,跟有关人员(公的)好好睡上一觉再说。本人在这里扯上这件事,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只是想表达这样的意思,就是说:潜规则是一种很无奈很不好玩的东东(是不是啊,看官?)。
现在把话切入正题,玩博客的人,其实不管他(她)是出于何种动机,最终图的都是俩字:乐呵。
博的世界无国界,在这个自由的平台上,人人都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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